私有化是塔吉克斯坦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布日期:2002-07-30 00:13:00来源:作者:


一、 私有化进程的简要回顾
私有化是塔吉克斯坦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塔独立前,即1991年2月,通过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国有资产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法》(简称“私有化法”),这标志着塔国私有化进程的开始。目前,塔国在私有化道路上已经走过了十一个年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根据塔国对企业大小的区分标准,工作岗位不到100个的企业为小企业,工作岗位在100~199个之间的为中等企业,工作岗位在200个以上的为大型企业。截至到2002年初,全国小企业中的90%和中、大型企业中的40%都完成了私有化改造。
从颁布“私有化法”到现在,不同时期的私有化水平和速度各不相同。刚开始时私有化进程速度过快,1993年——1997年间,受国内政局动荡、经济深刻危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塔国私有化速度突然大大放缓。1995年政府通过了1995年——2000年共和国经济改革纲要,该纲要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私有化是国家经济改革的一项最主要任务之一。但是,经济改革纲要只是到了1997年6月27日政府与联合反对派签署《和平与民族和解总协议》、社会政治局势稳定以后才得以实施。
二、 私有化改造的管理
私有化进程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目前已经通过的、与私有化有关的法律是:《国有资产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法》(1991年)、《股份公司法》(1992年)、《外国投资法》(1992年)、《破产法》(1992年)。随着经济改革的进行,私有化法不断修正和补充。最大的一次变动是1997年5月通过的私有化法修改意见。为此塔国专门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私有化改造,创建了国有企业资料库,资料库包括10280个分属国家各个部委、地方政府、共和国和公共事务部门所有的国有企业。后来,随着私有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地位发生了变化,资料库内容也随之更新和补充。
三、私有化改造的发展时期
直接出售方式的私有化时期(1991年——1997年5月) 塔国的私有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7年5月之前的私有化时期;第二阶段是1997年5月之后的私有化时期。第一阶段私有化主要采用直接出售的方式,基本上将国有资产直接出售给本企业的职工。这一时期,规模不大的商贸企业、公共饮食企业和居民日常服务企业首先成为私有化对象。约37%的小企业通过直接出售这种方式进行了私有化改造。同时,有几十家中、大型国有企业部分或全部被职工或职工集体购买。
小企业私有化时期(1997年5月——1998年) 1997年5月塔国对私有化法作了修改和补充,从立法上取消了原先以直接出售为基本方式的私有化,取而代之的是拍卖,根据政府决定就指定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立法上的这一变化,加速了小企业私有化进程。到1998年,小企业私有化基本结束。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计,截至到2002年初,96%的日常服务业企业、90%的商贸企业、85%的公共饮食业企业已经完成了私有化改造。
中、大型企业私有化时期 1997年——1998年塔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加快中、大型企业的私有化进程。根据塔政府1998年——2001年中期经济发展规划,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往前推进。1998年3月举行了首次大、中型企业国有股拍卖会,标志着中、大型企业私有化进程的开始。自首次中、大型企业国有股拍卖会以后,类似拍卖活动增多。1998年——2001年共有300家中、大型企业国有股被拍卖,占政府指定必须进行私有化改造的中、大型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一。
1998年10月,政府专门发文,指定经济主体行业企业实行个别私有化。1999年举行的首次国际投资招标会上,塔22家棉花加工企业的国有股在招标会上亮展,其中3家棉花加工企业的国有股份在招标会上售出。2002年5月14日,举行了第二次国际招标会,12家经济主体行业的企业在招标会上亮相。
在首次国际投资招标会上未能出售的19家棉花加工企业在后来的投资和商业招标会上再次亮相,但均未售出。2000年,首次采用荷兰式拍卖方式售出了16家棉花加工企业。2002年1月,采用同样方式,将原先未能售出的企业国有股以拍卖方式售出。这是政府为加快中、大型企业私有化进程采取的重要措施。
四、 私有化战略发展计划
根据国家经济结构改革纲要,为加快私有化进程和更大范围地吸收外国投资,塔国政府批准了2002年——2004年国有企业私有化战略发展计划。根据这一计划,第一阶段将对食品和加工业企业、民用品和居民服务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这些企业遍布共和国各地,实行私有化后将从根本上完善民用品生产组织,为丰富国内有需求的商品市场创造条件。第二阶段是探讨并实施工业和建筑业部分企业私有化,能源领域的附属企业通过招标方式使之私有化。第三阶段是在2004年研究制定出旅客和货物运输企业以及与之配套服务企业的私有化建议。该计划还明确了可私有化的、可租让的和应交由国家管理的各类企业的范围。
根据上述战略计划,塔还将制定出国家航空公司、铁路和能源企业的改组措施,在重工业领域研究和总结建立非国有企业及其运行的经验,进而逐步过渡到全面私有化时期。
(200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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