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排放区:法国下调多城减排目标
【欧洲时报7月11日编译】法国政府允许许多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的城市“自行决定是否暂停下一阶段的限制措施”。只有五个大城市必须继续逐步实施法律规定的限制措施。
法国BFMTV电视台援引法新社报道,政府在7月10日公布的新版低排放区(ZFE)报告中拟采取的方案: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地方的污染程度和对社会带来的不便。面对驾车者和一些民选官员的不满日益增长,“城市空气质量”部级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期待已久的关于这些低排放区的报告,目的是在保护环境和不作为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
为了减少汽车的碳排放,多个城市设立了ZFE,对当地定义污染最严重的车辆实施交通限制。报告称,近几个月来,一些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些城市“空气质量逐渐改善”,特别是在图卢兹、格勒诺布尔和兰斯。
但面对许多民众对交通禁令的批评和忧虑,政府考虑到所有相关城市的空气质量,决定重新调整执行规定时间表。到2025年,将有42个人口超过15万的城市初步设立ZFE(其中11个已经设立)。不过,政府现在根据它们是否遵守空气质量监管阈值划分“两类地区”:“警戒区”和“ZFE区”。
37个“警戒区”
首先,放宽或推迟计划中的限制措施。对于尚未实施规定的城市(涉及31个),法律规定的唯一义务是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对车龄超过25年的车辆禁行。对于已经设立ZFE的大城市(兰斯、圣艾蒂安、格勒诺布尔、尼斯、蒙彼利埃和图卢兹),“它们至少都实行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制措施。因此,不必采取任何行动来强化现有限制措施。”政府新闻稿指出。
五个“ZFE区”
最后,只有五个大城市仍被列为“ZFE区”:巴黎、里昂、艾克斯-马赛、鲁昂和斯特拉斯堡,它们在过去五年中有三年的空气质量超过监管阈值。这些城市必须继续逐步实施法律规定的限制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禁行Crit'Air4类车辆(包括超过18年的柴油车);2025年禁行Crit'Air 3类车辆(包括车龄超过14年的柴油车和超过19年的汽油车)。
新特殊规定
这些城市也会享有一些补充的特殊规定,有助于从业人士继续出行工作。“此外,城市没有关于重型货车、两轮车、轻型商用车以及Crit'Air2类汽车(柴油车不论车型)制定限制措施的法律义务。”政府指出。市镇还可以调整ZFE的执行细节:设定例外情况、时段,甚至“制定通行证以便允许一定数量受交通限制的车辆通行”。
这些决定证实政府打算平息因设立ZFE而引起的不满情绪,设立ZFE往往很复杂且易被误解,以致遭到驾车者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