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10月9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共同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10月9日,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共同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简称《协议二》)。《协议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尹宗华等见证了签署仪式。
此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香港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的重要举措。这也是继2019年首次修订后,对《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再次修订,将进一步深化两地经贸交流合作,为香港拼经济、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支持香港由治及兴发展,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此次修订结合了香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业界的诉求,在金融、电信、建筑、旅游等领域,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对香港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便利其在内地就业执业;部分开放措施将在大湾区率先实施,进一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对接、规则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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