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工作签证手续

发布日期:2009-08-28 01:33:05来源: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作者:

1、主管部门

   马达加斯加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的部门是经济发展局。

2、工作许可制度

   中国人赴马达加斯加工作,必须获得当地项目主管部门签发的劳动许可,凭该许可在马达加斯加驻中国大使馆办理工作(入境)签证。(时效为30天,抵达后应向有关部门办理长期签证)。

3、申请程序

   可由在马达加斯加的雇主向雇员发工作邀请函。雇员到马达加斯加驻中国大使馆申请工作签证(可变更签证)。雇员到达马达加斯加后,由雇主向马达加斯加主管部门提交工作申请,办理变更工作签证手续,获准后颁发3年有效工作居留签证。

4、提供材料

申请工作签证需携带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申请人一个月有效的健康保险证明;聘用单位的注册登记文件:在法院登记的文件或从事经济活动的证明材料、由统计部门颁发的统计号码的统计局文件,以及由税务部门颁发的NIF号码的税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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