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09-08-28 01:37:34来源: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经商处作者:

【 管理制度】马达加斯加实现较严格的海关监管制度。马达加斯加2007 年新《 海关法》规定,为了保证马达加斯加财政预算收入,保护马达加斯加本土农业、工业和商业发展,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每年公布新的海关税则表,作为海关法的附属文件。

【关税税率】根据马达加斯加财政与预算部和海关总署发布的马国2007年版关税税目,进口税计算分为3个类别:

1)进口原料关税为5%

2)进口机器和零配件关税为10%(例如电力机车、客车车厢、火车车厢和邮政车厢、家用电器等)。此外,进口拖拉机、卡车(载重量5吨以上,20吨以下)免征进口税;

3)进口制成品和加工产品关税为20%(例如服装)。

目前,免征进口关税的商品有:救护车和成药;肥料(矿物肥料、化肥和动物肥料);手扶拖拉机。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