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一、需申请人提供的文件 | 份数 |
公司章程,需每页签字* | 8 |
申请人身份证件(外国人需提供具有长期居留签证的护照复印件) | 3(4) |
申请人居住证明 | 2 |
公司注册地址:租用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证明的房屋使用权证。 法律文书: 租用合同或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3个月内的法律证明,或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证明。 商业票据付款合同:3个月内的商业付款证明和居住者租赁合同。 | 5 2
|
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材料 | 2 |
注册地址声明表 | 5 |
B1表(第一责任人)和B1-bis(共同责任人) | 3 |
无犯罪证明 | 1 |
注册资金表 | 1 |
税务验证表 | 1 |
特许证 | 1 |
家庭证明(外国申请人) | 1 |
设立股份公司还需提交以下补充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纪要 | 8 |
董事会会议纪要 | 8 |
股份认购和出资申明 | 8 |
股份认购单据 | 8 |
股份认购和出资状况 | 8 |
资金冻结证明 | 2 |
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需提交以下补充文件:
母公司的公司章程 | 6 |
董事会会议纪要:包括管理人任命、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的决议。 | 6 |
母公司注册文件(法语译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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