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日期:2015-07-02 15:25:41来源:驻马达加斯加经商参处作者:

设立公司需提供的材料

一、需申请人提供的文件

份数

公司章程,需每页签字*

8

申请人身份证件(外国人需提供具有长期居留签证的护照复印件)

34

申请人居住证明

2

公司注册地址:租用合同或由居住地街道证明的房屋使用权证。

法律文书:

租用合同或房屋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3个月内的法律证明,或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证明。

商业票据付款合同:3个月内的商业付款证明和居住者租赁合同。

5

2

 

 

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材料

2

注册地址声明表

5

B1表(第一责任人)和B1-bis(共同责任人)

3

无犯罪证明

1

注册资金表

1

税务验证表

1

特许证

1

家庭证明(外国申请人)

1

设立股份公司还需提交以下补充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纪要

8

董事会会议纪要

8

股份认购和出资申明

8

股份认购单据

8

股份认购和出资状况

8

资金冻结证明

2

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需提交以下补充文件:

母公司的公司章程

6

董事会会议纪要:包括管理人任命、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的决议。

6

母公司注册文件(法语译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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