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印度尼西亚将对国外数字产品交易征收10%增值税

发布日期:2020-06-15 11:34:48来源:投资者日报作者:
该税收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将针对有如Netflix,Spotify 和Zoom 等数字产品的交易。

从国外以电子方式对数字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征收10%增值税(PPN)的计划,其潜在收入可能高达10兆盾。该税收将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将针对有如Netflix,Spotify 和Zoom 等数字产品的交易。

来自印尼斗争民主党派系的国会第十一委员会成员印达(Indah Kurnia)称,在这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大流行和数字征税中,财政部正试图寻找新的融资来源,并增加国家税收。

日前,印达在虚拟节目讨论会上称,“藉着数字产品的潜在交易大约102兆盾,和10%的增值税税率,则将获得的收入达到10兆盾。”

她详细介绍了在印尼有七种潜在的数字商品交易形式。首先,手机软件交易达44.7兆盾,社交媒体和顶级服务为17.07兆盾,广播权或订阅电视服务16.49兆盾,以及软件系统和应用为14.06兆盾。

然后对电影销售中的数字交易为7.65兆盾,特殊软件例如机床和设计为1.77兆盾。还有对游戏,视频,和数字音乐交易为8800亿盾。

她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融资需求也持续增加。藉着今年的财政赤字预计将扩大至6.34%,或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39.2兆盾。至于国家支出预计上升至2738.4兆盾,而收入却下降至1699.1兆盾。

印达接着说,“关于数字税收,我现在处于如何感受政府负担和疫情大流行之间的位置上,所有政府计划都要改变,国家收入缺口非常大,国家财政支出猛增,且必须制定财政刺激计划和信贷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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