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在渝落地

发布日期:2025-03-17 10:34:25来源:国际商报作者:俞 芳
3月12日,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在运抵重庆铁路口岸后顺利通关。

3月12日,1000盒来自伊朗的藏红花在运抵重庆铁路口岸后顺利通关。这是《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印发以来,重庆企业进口的首批食用药食同源商品,也是内陆自贸试验区首次落地该项改革试点举措,将有力支持重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打造5000亿级支柱产业集群。

药食同源商品,指兼具食用与药用双重属性的商品,主要包含丁香、小茴香、黄芪等中药材。以往这些商品只能以中药材名义进口,需要先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且申请主体必须为药品企业,存在采购成本提高和进口通关时间过长等突出问题。

重庆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明确登记注册地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食品贸易流通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须为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开展试点,选取两大类28个品种作为进口试点商品。试点以“企业备案+用途证明”的方式简化通关手续,缩短进口通关时间,流程公开透明可预期。同时,重庆市商务委与重庆海关、重庆市药监局等部门联合构建“备案+证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进口药食同源商品符合进口食品安全标准。

该试点落地后,试点企业只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明确企业进口的中药材为食用,且符合海关的进口食品准入要求,即可顺利通关,为企业节约通关时间约30天。

首个“吃螃蟹”的进口公司负责人难掩欣喜:“这批藏红花的通关非常快,综合成本也节省了不少。”首批货物的顺利通关增强了企业扩大进口相关产品的信心。该负责人介绍:“香辛料是重庆火锅底料等特色食品提味增香的关键原料,也是药食同源商品的主力军。我们正在对接海外优质资源,计划扩大小茴香、肉豆蔻等辛香料进口。据我们测算,在试点政策的支持下,预计每年可以节省成本超30万元,效益非常可观!”

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重庆海关、重庆市药监局,指导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用足用好该项政策,根据需求按规定适时调整商品清单,更好服务于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同时,重庆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会同重庆海关、重庆市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围绕医疗器械进口、中药材集散分拨探索更多首创性改革举措,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全力促进外贸稳量提质。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