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30年 法国对养老制度进行了哪些改革?

发布日期:2023-01-11 09:20:23来源:欧洲时报作者:夏莹编译
重重阻力之下,法国政府在10日提出养老金改革计划,以期提高法定退休年龄。过去30年里,法国对其养老金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应对其人口老龄化和财政恶化。

重重阻力之下,法国政府在10日提出养老金改革计划,以期提高法定退休年龄。过去30年里,法国对其养老金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以应对其人口老龄化和财政恶化。

1991年:白皮书强调了养老计划的财政困难

法新社报道,1991年发表的养老金白皮书标志着一个转折点:它强调了计划未来的财政困难,并建议将全额养老金的缴款期限从150个季度延长到168个季度。随后的改革将旨在减少国库赤字或审查其融资方式。

1993年:巴拉杜尔改革,缴费期从37.5年提高到40年

1993年,在密特朗担任总统期间,共治总理爱德华·巴拉杜尔(Edouard Balladur)决定将一般制度的全额养老金缴费期从37.5年逐步提高到40年,即从150个季度提高到165个季度。自此在私营部门,养老金开始根据(收入)最高的25年而不非10年计算。改革在夏季中期实施,没有引起动荡。

1995年:于贝改革引发大罢工

1995年11月,在希拉克的主持下,总理阿兰·于贝(Alain Juppé)提出了一项恢复社会保障体系的计划,包括改革公务员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养老金。公务员们为此进行了为期几个星期的罢工,火车和地铁瘫痪。于贝因此放弃了关于养老金的措施,但保留了其计划的其他部分。

2003年:菲永改革鼓励60岁后继续工作

拉法兰(Raffarin)政府社会事务部长弗朗索瓦·菲永(François Fillon)的改革是对巴拉杜尔改革的补充,该改革将公务员的缴费期提高到40年。它规定了未来增加私营部门和公务员的缴费期的计划,鼓励人们在60岁以后继续就业,创造额外的福利,并限制提前退休的机会。虽然与工会进行了谈判,但改革引发了罢工和示威,仅被法国劳工联合会(CFDT)接纳。

2007年:特殊制度改革

萨科齐五年任期内的第一次养老金改革涉及公共服务企业以及具有特殊地位的职业(公证员、民选代表和议会雇员)的特殊计划。对于这些人来说,缴费期增加到40年。改革是以较为圆滑的手段进行的,以避免重复1995年的失败,但并没有阻止罢工的发生。

2010年:沃尔特改革终结60岁退休原则

这项改革以劳工部长埃里克·沃尔特(Éric Woerth)的名字命名,结束了密特朗流传下的60岁退休的原则。萨科齐总统任期内的第二次养老金改革引发了大规模的示威和封锁。法定退休年龄提高两年,逐渐上升到62岁。改革将长期职业制度扩展到17岁开始工作的人,允许提前退休。

2014年:图兰改革延长缴费期

在奥朗德担任总统期间,这项改革由社会事务部部长马里索尔·图兰(Marisol Touraine)实施,并确立了延长全额退休金缴费年限的原则。从2020年到2035年,这段时间每三年增加一个季度,使1973年及以后各代人的缴费期达到172个季度(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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