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

发布日期:2023-12-27 10:30:42来源:中国贸易报作者:钱颜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近日公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公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完善专利全流程制度

《决定》从专利申请、专利审查再到专利保护,都进行了细节的修改和补充。首先,为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完善以电子形式提交和送达各种文件的相关规定。细化优先权相关制度,明确在一定期限内请求恢复优先权,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其中部分内容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放宽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其次,为提高专利审查质量,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完善复审制度,规定审查内容除复审请求外,还包括专利申请存在其他明显违反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情形。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

最后,为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明确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条件和时间要求、补偿期限计算方式以及补偿范围等。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

减轻创新主体负担

为优化企业知识产权布局,减轻创新主体负担。《决定》提出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涉及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缴纳费用等事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自行办理。细化开放许可制度。明确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要求、不得实行开放许可的情形等。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适当提高授予专利权后的法定奖励标准,将转化实施后的法定报酬标准调整为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此外,在加强专利服务方面,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专利相关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细化开放许可制度,明确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要求、不得实行开放许可的情形等。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简化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减轻创新主体负担。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

同时,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相衔接。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优先权要求、新颖性宽限期、分案申请等方面与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作出衔接性规定。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教授崔国斌看来,诚实信用原则在专利申请环节的细化规定,也为行政部门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提升专利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工具。

东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洪表示,《决定》的施行将有效保护创新主体的权益,帮助关键领域和新兴领域企业更好地发挥技术优势,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良性竞争,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在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赢得更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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